樂清市大荊垃圾填埋場整治與改造工程擬選址于大荊鎮蒲灣村北壟。本項目占地面積60畝,建設不新增用地。大荊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擴建后總庫容為93.7萬m3,其中一期填埋庫容24.6萬m3 ,衛生填埋場整治改造(二期擴建)后新增庫容69.1萬m3,二期庫容的使用年限約8年。項目建設符合所在地環境功能區規劃要求,排放污染物符合國家和浙江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,在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后,能夠維持所在地環境功能區劃確定的環境質量要求,同時項目建設符合產業政策和其他相關規劃要求。項目在建設及運行過程中對區域環境會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,因此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相關環保法律法規要求,在全面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的基礎上,切實做到“三同時”,并在運營期內持續加強環境管理,其對環境的影響在可承受范圍內,因此,從環保角度來看,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。

